1、徹底維護異地員工利益:享受當地就醫待遇、當地失業待遇、當地工傷理賠,實現一地委托全國受益。
2、社保法、勞動合同法修訂的必然方向——從根本上維護員工利益,上海、江蘇已先行。
3、促使高層次人才的流動:實現戶口所在地、工作所在地、薪酬發放地、社保公積金繳納地四地分流的現代服務手段,滿足企業對高級人才的靈活使用和管理。
4、滿足高層次人才生活工作的需要:如子女升學、購房、公積金貸款、醫保(當地就醫)、生育補助、失業津貼等。
5、節約用工成本:本土化用工可節約吃、住、差旅成本。
6、異地使用本土化員工有利于營銷業務的開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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